先買還是先賣?換屋族的資產挪移與「重購退稅」大絕招
當家庭步入新階段,換屋成為必然的選擇。換屋族最常見的矛盾在於:怕先賣了沒地方住,又怕先買了房貸壓力太大。
「先買後賣」適合資金充裕的族群。優點是搬家從容,能有充裕時間裝潢新居,且不需在外租屋過渡。但缺點是必須同時負擔兩筆房貸,且在爭取第二戶房貸時,目前的信用管制政策可能導致貸款成數降低(例如無寬限期或最高成數限制)。若要採取此模式,建議與銀行溝通「切結半年內售舊屋」以爭取較佳條件。
「先賣後買」則適合資金緊湊的族群。好處是能明確掌握售屋後的資金,進而決定新屋的預算,避免財務預估錯誤。然而,賣屋後的空窗期可能需要租房,造成二次搬家的勞累與成本。此時,可試著與買方協議「售後回租」,爭取 3-6 個月的緩衝期。
換屋族務必善用「重購退稅」優惠。無論是先買後賣或先賣後買,只要符合自住條件(設籍、無出租營業),且兩次交易時間在兩年內,符合條件者可申請退還土地增值稅與房地合一稅。特別是房地合一稅,若大屋換小屋可按比例退稅,小屋換大屋則可全額退稅,這是一筆數十萬元的隱形財富,千萬別漏掉。